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提出的“帮助东盟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以及李克强总理在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成立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推动科技赋能公共卫生合作”的倡议,中方推动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成立并启动相关工作,以推动双方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合作走向深入。
愿景
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的建设将携手东盟国家的合作伙伴,建立中国东盟更加有效的公共卫生合作机制,打造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的科学研究基地、技术创新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推动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成为全球卫生领域区域合作的典范。
使命
以解决区域内各国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为导向,研究解决中国和东盟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策略、措施,发展保障区域卫生安全,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目标。
目标
中心的建设目标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即:建立一套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制度和机制、产出一批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成果、培养一支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队伍、建设一个中国—东盟公共卫生数据和人员交流平台。
建设内容
中心将从以下五条路径落实其建设目标:
第一,建立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的长效机制。聚焦中国—东盟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通过举办年度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会议,发布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成果,制定中国—东盟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和公共健康重大研究、政策与实践案例等形式,逐步探索和建立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长效运行机制和支持政策。
第二,开展中国—东盟公共卫生联合研发示范项目。支持对东盟国家进行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妇幼健康促进、医药产品研发生产等领域的适宜技术转化和应用,就东盟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基础或应用性质的联合研究,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开发适宜的技术标准、指南、规范和其他健康工具和产品。
第三,实施中国—东盟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互访计划。实施面向东盟国家的联合培育学位项目、公共卫生高端人才短期培训、公共卫生研究生课程、公共卫生教学科研实践等招生项目和培养计划。搭建互访交流平台,通过青年科学家等项目,支持东盟公共卫生领域青年科学家来华短期工作。
第四,建设中国—东盟公共卫生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区域各国传染病和公共卫生数据资源,优化数据资源获取和共享渠道,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的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积极开展数据开发工具设计、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
第五,成立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联合专家组。依托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公共卫生领域长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国际合作的专家学者和领军人才组建联合专家组,积极进行科学研讨、技术交流和战略发展等工作,就中国—东盟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发布联合研究报告,为年度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会议顺利召开提供专业支持。
运行机制
中心将建设以“一个中心、多个研究网络”为特征的管理运行机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层面:
第一,协助开展政府间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在中国科学技术部的支持下成立,经其要求和授权对相关公共卫生科技合作问题进行研究,提供解决方案的建议,为政府间合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撑。
第二,设立分研究中心形成不同的研究网络。中心将设立分研究中心形成不同的研究网络,并依据中心的建设与发展需求逐步扩增。初步建立中国—东盟卫生治理与发展合作研究中心、中国—东盟传染病防控策略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健康大数据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卫生体系建设与全民健康覆盖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妇幼健康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卫生技术与产品创新与转化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医药产品监管合作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卫生应急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中国—东盟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研究中心。中国和东盟的合作伙伴的相关科研团队和个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选择加入相应的研究中心,组成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网络,在分研究中心的协调下开展研究和合作。
第三,建立全方位、网络化的沟通和交流渠道。中心建设过程中将保持中国—东盟双方密切交流与沟通。指导单位应确保每年召开一次高级别政策对话会。管理委员会应确保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审议中心年度规划、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工作计划。中心主任应定期负责召集召开例行工作会议,就各项事务和政策等进行讨论与动态调整。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各研究中心下的中方和东盟方团队应随时保持联系,积极分享交流科研进展。对于新冠和疟疾防控技术与政策等重点研究问题应确保每年至少各组织一次技术和政策研讨会。此外,中心秘书处将在双方成员间建立沟通渠道,以随时交流和处理中心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第四,建立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的筹资机制。为维持中心的运行和发展,向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中心将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创新筹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渠道:第一,中心将积极动员各研究团队和合作伙伴广泛申请中国和东盟国家相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基金会等设置的科学研究项目,用以支持和发展各研究中心的科学研究;第二,中心将积极争取中国以及其他国际发展合作机构对东盟的公共卫生科技发展援助项目;第三,中心将积极寻求金融机构、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等的资金捐助;第四,中心将面向社会提供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相关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获取相应的资源支持。在拓宽筹资渠道的同时,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妥善地将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地方,促进中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合作伙伴发展机制
(一)现有伙伴和合作形式
中心由北京大学承担建设工作,执行单位是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方合作单位目前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等。中心在东盟国家的合作伙伴目前主要包括泰国玛希隆大学医学院、越南河内公共卫生大学、老挝卫生科学大学以及有关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等。未来,中心将建立并深化与现有合作机构的伙伴关系,在此基础上,中心将为中国与东盟公共卫生的科技合作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鼓励在该领域耕耘的中国、东盟及其他国际有关机构、团队和个人依托中心或与中心合作申请、设置和实施有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合作项目。中心欢迎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申请成为合作伙伴或加入联合专家组。
(二)合作伙伴发展原则
中心将始终本着开放、包容、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设中国—东盟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交流平台,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大学、科研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的团队和专业人士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心的合作网络,成为中心的合作伙伴:
1) 长期致力于中国—东盟区域、次区域、国家和当地的公共卫生研究和实践,在该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成果或技术产品专利;
2) 长期在中国—东盟区域、次区域、国家和当地开展实地项目,了解本地区情况和法律政策,能够顺利完成项目实施和数据收集工作,在本地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3) 能够补充和提升现有各研究中心及研究网络的能力,特别是在中国—东盟区域、次区域、国家和当地的研究和实践能力,满足拓展研究领域以及开展实地研究项目的需要。
4) 对推动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抱有极大的兴趣和热情,并愿意付出和投入。
(三)合作伙伴发展程序
拟申请的机构、团队或个人需要经以下一个组织推荐:中国和东盟国家的科技或卫生主管部门;东盟秘书处;北京大学;以及相关国际组织。拟申请的机构、团队或个人向中心秘书处提交申请和必要的材料(包括推荐信和机构介绍等),秘书处初步审核资格后提交中心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经中心管理委员会评估认定后,由秘书处正式发放邀请函。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s://cascph.bjmu.edu.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