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因公出访申报?
无论国籍、持有何种证照以及是否使用校内经费,凡以北大师生身份执行赴港澳台地区的出访任务,均需根据要求前往港澳台办公室进行申报。
2、是否允许事后申报?
因公出访均须提前申报并获核准后方可执行,不得事后申报。
3、未经批准出访港澳台地区有什么后果?
学生未经申报批准的出访将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国(境)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党员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相关费用不得由学校经费进行报销。
4、参加外单位组团任务,需要进行校内申报吗,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进行校内申报,上报材料同因公赴港澳台,还需追加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以及《人员名单》
5、为什么赴台申报需要集体提交材料?
根据北京市台办“一事一报”原则,凡北大师生,无论院系部门,执行同一赴台任务者须所有出访者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以学校为单位成同一团组提交至市台办。故请执行同一赴台任务者互相告知提醒,集体提交材料。
6、如果有连续多个行程赴港澳台,是否可以一起申报?
可以的,如果各邀请信上的行程是连接的,可一同申报出访任务,并将所有行程的所需材料一并交至港澳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