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格填写的相关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填表指南填写
注意事项:
1. 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 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 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
4. 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5. 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业)。
6.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审批机关用栏 |
受理序号: |
收件日期: | |
行政决定:□ 批准□ 不批准 | |
批准书编号: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专业+层次+“教育项目”(如:XX大学与XX国XX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名称。
层次:选择下表中A-F任一项:
选项 |
层次表述 |
备注 |
A |
本科 |
只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 同时颁发中、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 |
B |
硕士研究生 |
|
C |
博士研究生 |
|
D |
学士学位 |
仅颁发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 |
E |
硕士学位 |
|
F |
博士学位 |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
【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
联 系 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 真:【带区号的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一、中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名 称 |
【请与封面所填中国教育机构名称一致】 | |||||||
地 址 |
【×省×市×区×街/路×号】 | 邮政编码 |
【必填】 | |||||
法定代表人 |
【请按法人证书填写】 | 身份证号码 |
【必填】 | |||||
设立时间 |
【必填】 | 组织代码 |
【请按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
|||||
网 址 |
【必填】 | 主管部门 |
【必填】 | |||||
类 别 |
□ 公办学校 □ 民办学校 【必选】 | |||||||
□ 学历教育 □ 非学历教育【必选】 | ||||||||
□ 其他 (请说明: ) | ||||||||
层 次 |
□ 高等教育 □ 中等教育 □ 学前教育 【必选】 | |||||||
□ 其他 (请说明: ) | ||||||||
颁发证书 【注意: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情况】 |
高等学历:□ 研究生 □ 本科□ 高等专科 | |||||||
中等学历:□ 高级中等学历 | ||||||||
学 位:□ 博士 □ 硕士□ 学 士 | ||||||||
其他学业证书(请说明: ) | ||||||||
近三年 在校生规模 【必填】 |
年全日制学生 名; 非全日制学生 名; | |||||||
年全日制学生 名; 非全日制学生 名; | ||||||||
年全日制学生 名; 非全日制学生 名。 | ||||||||
教师数【必填】 |
高级职务 |
中级职务 |
初级职务 |
专职行政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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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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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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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机 构 简 介 |
【此栏请填写: 1. 教育机构沿革 2. 教育机构基本数据 3. 与拟举办项目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情况(重点内容) 4. 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5. 其他相关内容 (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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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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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开 展 合 作 办 学 情 况 |
机构/项目名称 |
外方合作办学者 |
开设专业及其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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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请填写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编号的机构与项目(注明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编号),校际交流等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活动请勿填写。】 | ||||||||
二、外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名 称 【请与封面所填外国教育机构名称一致】 |
(英文) | ||||||||
(中文译文) | |||||||||
法定代表人 |
【必填】 |
身份证号码 |
【必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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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必填】 |
注册有效期 |
【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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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地 |
【必填】 | ||||||||
地 址 |
(英文) | ||||||||
(官方语言)【注:用官方语言填写地址,而非填写官方语言为何种语言】 | |||||||||
类 别 |
□ 国立学校 □ 公立学校□ 私立学校【必选】 | ||||||||
□ 营利性组织 □ 非营利性组织【必选】 | |||||||||
□ 其他( 请说明: ) | |||||||||
层 次 |
□ 高等教育 □ 中等教育□ 学前教育 【必选】 | ||||||||
□ 其他( 请说明: ) | |||||||||
颁发证书 【注意: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情况】 |
学位:□ 博 士□ 副博士□ 硕 士□ 学 士□ 副学士 | ||||||||
文凭:( 请说明: ) | |||||||||
其他学业、专业证书( 请说明: ) | |||||||||
请说明在所属国获得承认情况: | |||||||||
评估认证 情况 |
【外国教育机构或其某一学科专业获得相关机构的评估认证情况,包括评估认证机构名称、评估认证方式、评估机构是否获得政府认可等】 | ||||||||
近三年 在校生规模 【必填】 |
年全日制学生 名; 非全日制学生 名; | ||||||||
年全日制学生 名; 非全日制学生 名; | |||||||||
年全日制学生 名; 非全日制学生 名。 | |||||||||
教师数【必填】 |
高级职务 |
中级职务 |
初级职务 |
行政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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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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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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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机 构 简 介 |
【此栏请填写: 1. 教育机构沿革 2. 教育机构基本数据 3. 与拟举办项目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情况(重点内容) 4. 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5. 其他相关内容 (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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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 国境 内已 开展 合作 办学 情况 |
机构/项目名称 |
中国合作办学者 |
开设专业及其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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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请填写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编号的机构与项目(注明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编号),校际交流等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活动请勿填写。】 | |||||||||
在其 他国 家和 地区 办学 情况 |
【如实填写】 | ||||||||
三、合作办学事项
拟举办项目名称 |
(中文)【请与封面所填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一致】 | |||
(英文)【请参照合作办学协议中的项目外文名称】 | ||||
办学地址 |
【请填写进行合作办学项目教育教学活动的地址】 | |||
合作期限 |
【请填写合作有效期(年数)、截止日期(年月日)和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此有效期应包括最后一届学生的培养周期,即有效期结束时不应有在校生。】 | |||
办 学 条 件 【指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涉及的情况】 |
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投入 |
中方 |
【师资、场地设施、图书、设备、资金、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具体解释请参阅《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条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 | |
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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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 |
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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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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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
□ 拥有 □ 租赁 | |||
图书 | 拥有量 |
【必填】 | ||
设备 | 总值 |
【必填】 | ||
社会 捐赠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捐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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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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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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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资助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资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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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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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
【指通过合作办学拟达到的人才培养类型规格,请与教育教学计划保持一致】 | |||
办学规模 |
【指项目举办后,该项目在校生的最大规模】 | |||
招收学生 |
录取标准 | 【计划内招生请注明录取批次及分数线标准;自主招生填写招生对象、录取条件和标准,包括对学历和外语水平的要求】 | ||
录取方式 | 【填写“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自主招生”】 | |||
年招生人数 | 【填写确切数字,不得多于合作办学协议中约定的人数】 | |||
办学层次 |
□ 高等教育 □ 中等教育 □ 学前教育 【必选】 | |||
办学形式 【必填】 |
面授 % | |||
其他 % (何种形式: ) | ||||
修业年限 |
【指学制】 | |||
各自 负责 事项 |
中 方 |
【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填写】 |
||
外 方 |
【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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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 发 证 书 情 况 【请填写本项目颁发证书情况】 |
中国教育机 构颁发证书 【必填】 |
证书名称 |
【请填写所颁发证书全称(务必注明颁证院校名,勿标明专业)】 | |
高等学历证书:□研究生□本科□高等专科 中等学历证书:□高级中等学历 学位证书: □博士 □硕士 □学 士 其他学业证书(请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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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教育机 构颁发证书 【必填】 |
证书名称 | (外文)【请按照实际颁发证书填写全称】 | ||
(中文译文)【请按照实际颁发证书翻译全称】 | ||||
学位证书:□ 博 士□ 副博士□ 硕 士 □ 学 士□ 副学士 **书:(请说明: ) 其他学业、专业证书(请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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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颁发 证书情况 |
【如实填写】 |
教 育 教 学 |
授课情况 |
中方教师 授课所占比例 |
% |
外方教师 授课所占比例 |
【指外方教师在我国境内授课时数占总时数的比例】 |
师资情况 【如实填写】 |
拟聘中方 专职教师数 |
拟聘中方 兼职教师数 |
|||
拟聘外方 专职教师数 |
拟聘外方 兼职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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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请填写: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拟举办的专业; 2.教育教学计划概要; 3.教学管理情况; 4.论证所举办的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的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500字左右)】 |
四、内部管理体制
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
【填写:“××项目管理委员会”】 | ||||||
管 理 机 构 组 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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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在管理机构中所任职务 |
性别 |
年龄 |
国籍 |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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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方 |
【指在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所任职务,而非本身行政职务】 |
【所从事的 主要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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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方 |
【指在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所任职务,而非本身行政职务】 |
【所从事的 主要职业】 |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必填】 | |||||
身份证号码 |
【必填】 | ||||||
工作单位 |
【必填】 | ||||||
职务、职称 |
【必填】 | ||||||
五、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经 费 筹 措 |
收 费 |
项 目 |
标 准 |
|
【指拟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对学生收费科目和收费数额。请以人民币计收各项收费,按学年或学期收费。】 | ||||
生均培养成本测算 |
【如实逐项填写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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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筹措经费的渠道及数额】 | |||
管理 使用 |
【指如何管理和使用各项经费,注意:应当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 |||
六、真实性保证
我保证,在申请表及附件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 |
|
中国教育机构 |
外国教育机构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正楷或打印)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印刷体或打印) |
【请采用打印方式填写中国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
【请采用打印方式填写外国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
签 名 |
签 名 |
【签字人应与上栏所填人员相同】 |
【签字人应与上栏所填人员相同】 |
中国教育机构盖章 |
外国教育机构盖章 |
【必须盖章】 年 月 日 |
【可以为印章或钢印,如无,请在表后附从未启用印章的说明】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