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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指南

办理证件延期

一、《工作许可证》延期

特别提示:外国专家工作许可证/原《外国专家证》延期手续,建议在原有聘期到期前提前3个月开始办理,少于30“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无法提交申请,系统将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或许可通知。

疫情期间,1. 暂时取消“延期业务须在许可届满前30日提交”的限制,可在工作许可到期前在线提交,恢复时间另行通知;2. 可提交全程网上办理承诺书,无需到现场审核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1. 聘请单位向医学部国际合作处提交延期申请(需写明外专基本信息,聘请起止日期,职位、工作内容、保险情况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 向医学部国际合作处提交以下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外专签字);

2)聘用合同(需注明聘用起止日期、职位、薪酬、工作内容等);

3)签证页或有效居留许可页;

4)《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5) 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

3. 上报所有材料后,审核无误后由医学部国际合作处完成系统提交。

4. 待系统一级预审通过后,请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前往受理点审核,如经办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

5. 待系统审核通过后,经办人持受理单前往受理点领取《工作许可证》。

二、办理《居留许可》延期

请先办理好《工作许可证》延期,并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办理延期。

办理流程:

1. 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一张2寸照片);

2)《工作证明》;

3)护照原件(有效期至少6个月);

4)《工作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许可证通知》复印件;

5)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的《住宿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6)随行家属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外文证明材料需翻译中文版(英文除外)(疫情期间暂停办理家属入境)。

2. 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居留许可。

注:

1. 可由经办人办理,须开具委托书,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前往。

2. 如少于30日提交延期申请,只可申请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居留许可。

3. 如登录出入境管理大厅网站(https://gaj.beijing.gov.cn/rp)、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北京”或进行现场预约,7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如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须预约后办理;如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预约或不预约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