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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指南

办理“Z”(职业)签证

适用范围:来校进行讲学、授课、合作研究等工作并获取相应酬劳的外籍专家及外籍博士后。

注:申请Z签证前需先进行校内申报:

1)外籍专任教师每年 5 月、10 月通过医学部国际合作处上报外籍专任教师工作组评审,评审通过后办理签证手续;

2)聘请单位需提交聘用申请,同时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送至医学部国际合作处111办公室。

   申请办理“Z”(职业)签证短期、长期所需材料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