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学生陈昱绮(学号1410102917),自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个多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及《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经研究,北京大学校发[2020]104号文决定对陈昱绮予以退学处理,学生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本人若对该决定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处理期间该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大学医学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