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如下:
短期签证C(申根签证)
1.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一张近期彩色护照照片(35×45mm),点击进入官网;
2. 有效护照(护照为在近十年内签发,签证空白页不少于两张,有效期应在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截止后不少于3个月),并附上护照首页有个人信息页面和护照持有人签名页的复印件一张;
3. 护照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 邀请函原件 — 经立陶宛移民局审批(细节请咨询当地移民局);
6. 在所有申根国有效的医疗保险(保额3万欧元以上,有效期包括在申根国停留时间+15天),保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 在立陶宛停留期间的支出费用来源–不少于20欧元/天(旅行支票,信用卡和其银行对账单:三到六个月内的);
8. 旅店预订证明;
9. 往返机票订单,在得到使馆通知后,须提供机票原件;
10. 工作单位(现雇主或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函,此信须注明工作单位的全称,地址,电话,传真及信末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注明签字人的职务及全名。信中要说明:被派遣人的职务,是否是单位员工,月工资,工作时间(具体到年,月),此行目的- 必须用英文,或中文+英文翻译;
11. 证明此行目的其他相关材料;
12. 申请短期多次入境签证,申请人须提交文件证明需要此签证的必要性;
13. 公务护照免办;
14. 领事签证受理时间每周二、四14:00-17:00,签证电话:84510197,传真8451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