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家

申根国家签证办理总体要求


       欧洲申根国家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冰岛、挪威、卢森堡、葡萄牙、瑞典、瑞士、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马耳他,最长的停留期为90天。


       前往欧洲国家护照都需本人中文签名!照片必须是白色背景的彩照(3.5*4.5)

       提供给使馆的所有材料均要求英文打印,需使用单位抬头纸,加盖单位公章,并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特别注意费用证明应具体写明食宿、机票、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的承担!

       照会和签证申请表和派遣函及机票酒店出入境时间必须一致,通常比批件少1天,保险建议前后各多买1-2天

       若同时前往几个申根国家,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长办理哪个国家的签证,若停留时间一样,则办理最先入境的国家的签证。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同时前往几个申根国家,需要提供所有国家的邀请信。


       所有欧洲国家如果有领区划分,则需按照使馆要求的地域划分要求在所在地办理签证。

       签证表打印没注明要双面打印的,均需要单面打印!

      欧洲国家都需提前预约录指纹时间,具体情况请参见各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