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如下:
1.在线(https://applyvisa.um.dk)填写并彩色打印申请表1份,并在cover letter 上亲笔中文签名,签名与护照一致; 在线缴纳签证费,彩色打印纸质缴费单1份;近期3个月内白底彩色照片2张(3.5x4.5cm);
2. 中英文照会(国合处提供);
3.名单表(国合处提供);
4.护照原件及整本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须为整本、彩色复印件(纸张为A4,须与护照同大小的彩色影印件,含封面及所有页)
5. 邀请函(须彩色影印件,邀请函须注明被邀请人姓名、访问目的、正式活动日期、访问国家、停留天数、日程);如还出访其他申根国,其他申根国邀请函要求同丹麦邀请函);邀请函还须由邀请方用PDF格式直接发电子邮件到驻华使馆(邮箱bjsambvisa@um.dk);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需确认邀请方已发邮件;
6. 中英文单位同意函原件(每人一份;需有单位地址、电话、申请人职务、访问目的、回国担保,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7. 保险公司保险单(申根区域,应注明“申根国家Schengen States”字样,保额不低于3万元。如多人须提供彩色影印件。);
8. 机票、酒店订单;机票及酒店订单使馆可能会核查,请确保信息真实及关注订单是否被取消了
9.持公务普通护照填护照种类: 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
10.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英文翻译(国合处提供);
注:①整理材料不附公务和外交的保险;
②所有签证材料都要求彩印。包括:签证表、邀请函、保险、护照复印件都要求彩印件。在职证明是原件。机票和酒店订单,若是彩色,请提供;
③签证至少需十五个工作日 。
④申请人须在预约时间前往使馆留取指纹;59个月内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采集指纹并获发的申根签证复印件(如签证在失效公务护照或私人护照中,需提供该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教育部统一预约指纹采集时间,周三或周五采集,材料在采集前一天送入使馆)
⑤ 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与未采集过指纹信息的申请人须分团递交签证申请;